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苗木供应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绿化苗木供应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应包括以下内容:
养护范围:明确养护的植物或绿地。
绿化养护内容:包括苗木修剪、除草、淋水、抗台、抗涝、施肥、植物病虫害防治、防寒、死亡苗木的补种、绿地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
养护费用:明确每年养护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绿化垃圾清运费、使用工具等养护工作所有费用。
养护期限:明确养护合同的起止时间。
养护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缴交承包押金,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要求:参照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1、协商。指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
协商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2.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苗木供应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苗木供应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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