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荒山造林、植树造林,会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补贴,具体的政策如下: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基本农田里种树属违法行为。种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目前中国实施的造林工程项目包括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木材战略储备、珍贵树种保护以及特殊林木培育等十多种,但是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补助标准都不一样,实际操作上因地域的不同会存在差异。
3、国家对植树造林,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
4、对贫困地区凡不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地方,国家对退耕还林给予补偿或补助。
禁止基本农田种树、种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这次《通知》再次加以强调,并提出了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等限制性措施,将会有效抑制一些地方占用耕地植树造林的冲动。
我国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因此不得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但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未利用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1)禁止基本农田种树、种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这次《通知》再次加以强调,并提出了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等限制性措施,将会有效抑制一些地方占用耕地植树造林的冲动。
(2)违规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退耕还林还草是当前一个时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但并不是耕地保护不重要了,国家对此有着科学严密的规划。一些地方为领取相关补贴盲目退耕还林还草,这些情况必须严格控制。《通知》提出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3)绿色通道要设定标准、严格审批。在道路两侧种树栽权、建设绿色通道是绿化美化环境和维护交通安全的实际需要,但占用耕地必须有所限制。《通知》对各类绿色通道设定了严格的标准,比如,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并提出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
(4)耕地保护检查全面加强。政策规定制定好之后,加强检查是关键。对此,《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对本地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绝不能让乱占耕地行为蒙混过关。
(5)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要严肃追责。之所以一些地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种草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责任不落实、追责不到位,导致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得过且过。对此,《通知》提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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