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苗木劳务分包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绿化苗木劳务分包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技术服务合同属可以有劳务分包。
根据第八百七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1、从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就是分包单位,也就是二包,建筑公司是总承包。
2.如果你不想做转包的话,那么你可以自己去和开发商谈,然后再找个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借资质给你,你付给建筑施工单位管理费和一两个技术员的工资就可以。还有就是你需要缴纳施工单位在你项目上的建安税及企业所得税。
3.其实最好的方法,建议你自己去成立个劳务公司,然后用公司的名义和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如果分包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包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做法: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
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劳务分包不可以分包给施工队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劳务进行分包出去。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是由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然后,劳务公司再从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的劳务部分的工作。
劳务分包人负责部分工种的施工任务,劳务分包人派遣合格的人员上岗施工,施工完毕后,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完成之后在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劳务分包人负责部分工种的施工任务,劳务分包人派遣合格的人员上岗施工,施工完毕后,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完成之后在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劳务分包流程
一、 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劳务作业队伍进场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并在合同订立后 7 个工作日内, 持 3 份《劳务分包合同》 原件(1 本备案后留存) 、 《劳务分包工程交易单》(或《劳务分包中标通知书》 ) 到各地相关部门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二、 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在合同变更后的 7 个工作日内, 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 收齐备案资料后, 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劳务分包合同加盖《当地建设劳务分包合同登记专用章》 , 同时发给《当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证》 和《劳务分包明示牌》 。
四、 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应使用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 劳务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务内容、 支付时间、 工作期限、质量标准、 劳务负责人、 承发包人义务、 劳务报酬计算方式、 结算方式、 支付形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五、 提请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办理备案:
1 、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劳务分包内容与其企业资质不相符的;
2、 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 5 倍;
3、 未进入当地市建筑业劳务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或者合同价与中标价不符的;
4、 未明确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单位的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苗木劳务分包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苗木劳务分包方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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