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养护包干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绿化养护包干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按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总价包干合同,即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了风险费用的合同,一般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如果在原设计范围内完成施工,则竣工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如果出现设计变更而导致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有单价可以参考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单价可以参考的,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扩展资料: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总价包干工程的结算方式如下:
1.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3. 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4. 仍不能确定的,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结算。
5. 如果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该价格来结算。
这种工程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合同条款、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变化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2021国家物价政策包干合同的指导如下
合同编号:
发包人(发包方):
承包人(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总价包干工程量增加减少时要查询合同文件,根据合同约定来计算。不过一般来说,工程量增加是不给增加工程费的,除非合同专用条款有约定,如果减少也不应减少工程款,但是现在都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计单位对增加的不予计算,但是对于减少的都要减少费用。
总价包干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实调整。
总价包干充分体现竞争性,投标单位对工程实体报价会凭经验釆用“不平衡报价”,一般指主体工程外部份。即使调整风险相对小些。
调整包含增与减,工程量乘以中标价。当增加部份有中标的按中标价执行;有相似价的参照执行;没有价的补充单价报发包方审批同意后列入结算内。
优点:
1、 方便控制成本。很明显固定价格后,施工单位追加很难找到依据,方便业主控制成本;
2、 利于决算。
3、 防止业主人员参与营私舞弊。开口合同所有工程量需要业主主管确认,留下很多营私舞弊空间,包干合同有效的防止这一现象。
缺点:
1、要求报价审核人员要有足够的能力。如果审核人员经验不足,往往找不到报价的漏项,会给将来的施工造成不利的影响。
2、施工过程的管理变得相对困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养护包干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养护包干合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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