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养护外包延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绿化养护外包延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如果想继续承包土地的,则可以办理延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延长。
申请延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1. 可以延期30年。
2. 延期土地承包的原因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稳定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到期后,如果农民仍有农业生产需求,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申请延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3. 延期土地承包后,农民可以继续使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确保农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延期土地承包也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工程延期: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权向业主提出赔偿费用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工程延误: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业主还有权对承包单位施行误期违约罚款延期是由业主承担责任,而延误则是由承包商承担责任。
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在关于农村土地方面,我有较多经验。
首先,二轮延期前,土地的承包共有人去世,对承包的土地、以及土地确权没有任何影响。土地法一直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原则,即使因户口迁出、人员去世等原因,造成户口本上家庭人员数量减少,均不会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任何影响。
土地确权后,确权信息发生变动,可以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申请修改信息。应当带着证明材料通过村委向乡镇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修改,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修改补办土地确权证书。
以下情况下,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1、当户口本上人员都已去世,绝户的时候,该承包方下的土地,都会被村集体收回。
2、村里的五保户,这个不用多解释,五保户去世,不仅土地被收回,连宅基地也会一同被收回。
3、全家迁出户口的,并自愿上交承包地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其实在2019年前,全家迁出户口的,村集体有权直接收回土地,为了给予农民更多权益,19年1月新实施的土地承包法废除了这一条,而是改为自愿上交,不强制并引导和鼓励农民将土地以其他方式继续耕种。
承包期内人员去世,在土地确权时候怎么处理
针对题者问题题者关心的是十九大明确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后期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30年,而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延期前,如果此时在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有土地的人死亡,那么会不会影响其第二轮土地承包年限延长或相应土地数量。
依据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十九大关于土地承包年限延长政策,即便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延期前,户口本上有人死亡也不会影响土地承包年限的延长及相应的承包土地数量。
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就明确土地承包坚持“三十年不动摇”及“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基本原则,而十九大关于土地承包政策也是在第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这也是对于之前土地政策的考虑及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即便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户主死亡,那么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然可以依据继承法相应规定依法进行继承给其他家庭成员。即土地承包经营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个人,只要家庭还有成员,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个人或组织没有权利剥夺。除非次家庭已经销户,那么土地由国家收回。
可能在实际中部分区域乡镇做法会违背政策,但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国家对土地承包政策也是为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及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土地再分配带来的影响不亚于一次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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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关于农村家庭成员死亡后,他的承包土地是否收回有关的法律解读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版。2019年1月1日生效。
其中有三个条款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內,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通过上述三条不难发现,有效承包期内,承包户家庭有成员死亡的,死者的个人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在第二轮承包土地的延长时期,假如户口本上面有一个人死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
根据农村里面这个土地的管理办法当中呢,对于户口本上面有一个人死了,并不会将土地回收的。
所以针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放心,只要你家里面有这个户口本,户口本在农村里面还有其他人,那么名下的承包经营土地就不会被回收
对于农村里面的经营承包,土地被回收的方法有两个。除了这两个方法以外,所有的土地都不会突然的因为某个人的去世而将土地回收。
绝户了的承包经营土地会被回收
这个绝户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会被发放方回收。也就是一个户口里面有经营承包土地的。但是时间长久,这一个家庭里面所有的成员都已经死去了,把这个户口都要注销了。
这种情况之下会根据法律的要求,会对于她名下所承包的经营土地承包权,会回收到村集体。
户口集体搬迁到城市中去
另外一种被回收的可能性是根据法律里面如果所有户口都搬迁到地级市以上的地方。
这个时候经营长吧,土地应该被回收至发放承包的地方。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延期前,户口本上有一个人死了,应该怎么办?
对于题主提出来的这个问题,可以告诉您的是不会因为户口本上的人员增加或者减少,而对你们家的承包地数量产生影响。
在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开幕会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而且,针对以前提出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考虑。可以看出,即便是您们家的户口本出现了人员的减少,也不会因为人员减少而影响二轮承包后期延期30年的土地承包的数量的。
但是可能在具体的乡镇或者村屯可能会有一些有区别与上述的做法。比如收回死亡人口的耕地,只不过在土地确权之后这种做法明显的不合时宜,而且也有违《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司法解释。因此,对于这类情况来说基本上是很难执行的。最终的结果还是依靠“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来继续保留减员人口的土地承包权,让剩余人口来继承入地承包的收益并且保留承包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养护外包延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养护外包延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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