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养护承揽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绿化养护承揽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民法典中土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 民法典对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规定,土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要依据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
2.土地纠纷的解决原则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对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规定,土地侵权纠纷如何走司法程序,要依据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遵循“乡村调解,县上仲裁,司法保障”的原则进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土地新规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或者用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收取租金、股权分红等收益。第三百四十条又明确了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
老龙说说,长话短说。1984年山林土地分产到户,因为原有的村界是早就定下来的。2009年山林延包时,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一般不存在重新划分山林,办理《山林证》的依据是1984年的《林权证》,可以得知,对方一直是有证的。
按照你的描述,这块地应该是隔壁村的,那么可以确定的是你大概率没有1984年的《林权证》,如果有,那么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确权处理,同时告知征收办暂停发放征收款。
另外说一点,有些地方曾经出台过“打破村界、组界,谁种谁有”的政策,你可以查一下,如果有,可以找当地政府协商解决。
农村林地属农村土地承包的范畴,发生纠纷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提请村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愿意协商、调解或提起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养护承揽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养护承揽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