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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修路合同,小区绿化修路合同范本

绿化基地网 · 2024-06-18 22:41:3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修路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修路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有责任给小区绿化吗?‘?

小区的绿化和园林景观,是由开发商建设的,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小区绿化修路合同,小区绿化修路合同范本

但是那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曾经想给老家两个失业的乡亲找工作,问过物业。他们绿化养护负责人是个工程师,贵州人,经打听该负责人年薪十五万。我那乡亲无技术特长,只能拔杂草当听用,月薪2600中午在物业食堂吃一顿饭,那些负责施肥打吊瓶修剪草坪造型的可能工资高些。

不过那帮人厉害,那几棵柚子树养得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但据说不能吃不甜,保安说的😄😄。

没有这个义务!

除非是业主大会在与新聘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一般都是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现有绿化树木、灌木、花草的养护而已。没有责任新增绿化项目。

若是小区业主大会决定提高小区绿化水平,并且有可用资金,决定委托物业公司负责此项工程。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专门签订合同,物业公司负责实施。

绿化是小区建设时,由开发商按照政府批准的绿化率,配套建成。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此条规定,基本划定了物业工作的范畴,主要是维护、养护、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也是基于此条规定而定。

维护、养护、管理是长期不间断的工作,绿化是阶段性工作,两者很难统一到一个合同中。因此,物业一般情况下没有责任为小区绿化。

但此条规定里还有一点,即双方签订了合同。

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平等的民事主体,均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双方的事项。

如果小区有可以绿化的空间,全体业主愿意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绿化并签订了合同,物业企业则有义务进行绿化。

所以,物业是否有责任给小区绿化,还是查看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吧。

水网改造不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业委会主任一个人签署合同,合法吗?业主必须履行吗?

水网改造?小区用水有上水、中水、下水。中水还可用于绿化和消防,没有中水的可用上水。下水还分污水和雨水。

你说的水网包括哪些?

上水,也就是自来水,用户水表及水表前管道归自来水公司所有并维修更新改造。费用计入设备折旧费,摊入成本,计入水价。用户按吨交纳水价。用户没有义务承担其他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小区远离市区,市改管网没覆盖到。是自备井地下水。也是包含在水价中,用户不用另交费。

水电气暖均不应由用户支付地下管网维修改造更新费用。

既便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也应全体业主投票,双三分之二通过后报建委批准才能动用。

总之,业委会主任一人无权做任何决定。

肯定不合法!业委会主任做法侵犯了业主利益!业主可根据实情选择是否履行合约!

第一: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主任只是业委会的义务“职务”!全体业委会都无权决定的事,业委会主任怎么可以私自作主呢?

第二:业主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形成的决定,业委会才能执行,特别是附属公共设施,业委会根本无权私下决定,业委会主任更无权私自作主

第三:业委会公章应该由业委会专人管理,本案主任一个人做主,岂不是主任一个人独断专行?公章是须要监管的,你们的业委会章程有问题?

第四:业委会做出决定,全体业主应该执行,但本案中决定明显违规,明显伤害业主利益,所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街道都可以否决)!

第五:本案业委会主任己明显违规,如果有证据证明有违法,业主不予执行其决定,所造成损失由主任个人承担,具体办法这里不做细节描述!

第六:本案中业委会主任明显己不适合再担任主任(和委员)一职,可劝其辞职,可由业委会投票罢免,可由20%业主提起罢免等!

第七:本案中业委会主任如果涉及犯罪,可报警,由相关部门立案处理,可主张其对造成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是业主心声对本题的理解,业委会不是特权机构,小区事须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完善自治机制,完善监管机制,共建和谐家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修路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修路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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