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区绿化撒种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区绿化撒种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根据农村水田征用的补偿标准,水田的平均补偿为每亩9万元。
根据基本农田征用的补偿标准,水田每公顷的平均补偿为9.9万元。当然,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其他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用征用耕地时,土地补偿费用按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计算。
在征用其他农业用地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按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2)绿化活动补助。
对于刚刚播种的作物,工作费用的补偿是基于每季产值的1/3。
对于真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最高赔偿额是根据每季的产值计算的。
(3)结算付款。
30.2133公顷×76.05万元/公顷≈2297.7215万元
2、青苗补偿费:
16.8169公顷×2.745万元/公顷×1≈46.1624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2343.8839万元。
(三)劳动力安置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农民开垦种植的河滩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部分长期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仅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等法律政策规定,对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和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并在农村土地承包时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应按照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除上述范围外,农户开垦耕种的河滩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一、河滩地国家补偿标准
各地区补偿政策不同,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由各省市制定,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
二、征地补偿的具体费用
1、土地补偿费: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2、安置补助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绿化撒种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区绿化撒种通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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