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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搞小区绿化,自费搞小区绿化违法吗

绿化基地网 · 2024-08-20 05:06:0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费搞小区绿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自费搞小区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源夫妻自费植树1.5万棵,12年绿化荒山300亩,对此你怎么看?

首先为这对夫妻点赞,植树造林,造福后代!

自费搞小区绿化,自费搞小区绿化违法吗

给大家详细说一说这对有爱的夫妻:

他们住在济源市大峪镇桐树岭码头附近的一片山林里,黄河小浪底码头岸边一处郁郁葱葱的树林里的一间小屋,这就是这对夫妻的家,男主人68岁的杜荣清和女主人67岁的卫元粉。

早年间,杜荣清在黄河里摆渡为生,在一次的行船中,突然晕倒,后来被抢救过来却患上了脑梗塞,身体不好的老杜用坚强的毅力每天锻炼,上山放羊,慢慢的好了起来,能走能动。

在2013年,夫妻俩人无意间看到电视上宣传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倍感鼓舞,下定决心指数造林,把光秃秃的山丘绿化起来,而妻子卫元粉早年学习过果树嫁接,于是老俩口一边植树,一边嫁接果树。数年间已经投入几十万元,而自己种的果树对于游客是免费的,可以随便品尝。

记得有人问过,什么是幸福?

是拥有广厦万间,还是中了五百万?我想都不是,幸福是一种状态,可以自我品味,各有不同;幸福是一种信念,而自己在追求的过程中就是一种幸福,因为奋斗的本身也是一种幸福。

就像杜老夫妇一样,在本该安度晚年的时刻,他们选择了植树造林,为后代创造绿水青山的过程就是他们的幸福,强健了身体,绿化了山坡,助力了旅游,这就是他们的幸福!

我们再次向杜老夫妇致敬!


谢悟空邀!

向济源的这对夫妻致敬!传递满满的正能量,义务植树,美化家园,也美化了我们的心灵,这一善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百年树木,十年树人。这对普通的名不见经传的夫妻,用辛勤的汗水,在祖国大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幅风景画,一首赞美诗。青山有幸留笑容,绿水长流存倩影。


对于这种现象对他们的善举给予赞赏,他们自费植树对于环境做了一定贡献。植树是他们出于环境治理还是纯属个人爱好这个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不管怎么说他们这种作为值得推广值得人们学习,这种精神也值得人们学习,尤其值得那些混迹娱乐圈头顶光环身价过亿的来学习。植树造林还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他们的壮举值得学习,推广。每一个人做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不可能平白无故去做。对于出于什么目的去做的这些事就不得而知了。当然了不管什么原因都是好的。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哦。

谢谢邀请!

恕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这对夫妻的壮举,只看过央视曾经播出过一家三代治理荒凉沙漠几十年的感人事迹介绍,现在也只记得说,在以植好的树林中,开车需要半天的时间。也还记得男主人公在生前曾经给他的老伴留下了一个玲珰,当时是为了相互寻找方便。他的老伴至今还带在身上,留为永久的纪念,并一直还在和家人继续治理着沙漠。

虽然我不知道这对叫济源夫妻的义举。但只要是做了为子孙后代造福的事,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都是值得人们敬佩、感恩和尊重的人!!!更是值得人们向他们学习的人,他们就是榜样!!!

如果需要,我也可以去义务植树。更希望给更多的动物们一个好的安家乐园,让人类与万物更好的和平、和睦相处。


物业管理可以怎么赚钱?

物业是块狗皮膏药,

不带一分钱进小区,

找几个老头做门卫,

找几个恶霸收收费,

收费赚钱的事全包,

花钱用钱的事全推,

清洁卫生全靠风吹,

园林绿化只管修枝,

设备维修全靠自费,

业主被盗保安不赔,

六楼业主坠落到被一楼业主硬化了的绿化带死亡,被一楼业主索要6400元,应该吗?

这两个业主,都够生猛的。

六楼业主,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敢到楼外打扫空调外机,这个胆子也太大了。就算是专业的空调空装和清扫人员,肯定也要系上带扣,还得让室内一个人,拉着点儿。你这个作为,危险系数,太可怕了。

而且,亲,是六楼,至少15米,这个绝对是非死即重伤。就算下边是游泳池,落水姿势不对,也得重伤,何况是地面。

一楼业主,那更是小区无赖的体现,直接把公共区域,当成自个儿家地板了,圈绿地硬化,你是要建一个操场吗?这种小区无赖,是真的挺多的,圈地划为自个儿用,物业人员来劝,直接躺地上撒泼。

所以,才有了六楼业主摔死在他们家门前,一楼业主拦着要精神补偿费一事。

六楼业主亲属,如果你真起诉,一楼业主,确实会负轻微的责任,因为,六楼业主自我安全意识差是主因,物业管理整改不到位是次因,一楼业主是微因。

就算胜诉,赔偿也非常少。但你要明白,一楼业主,可是无赖,撒泼打滚那种,到时候,天天赖你家里,躺你家门口,看你怎么办?

你想,六楼业主死了,都不让拉走尸体,必须赔钱,才让拉,这样的人,什么无赖事情干不出来。我觉得,不要为了一两万块钱打官司,息事宁人吧。

被狗咬了,你再咬回去,就不对了。

法海一粟认为,一楼业主无需对六楼业主的死亡承担责任;同时,一楼业主向六楼业主家属索要2万元精神补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一楼业主对六楼业主的死亡不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一楼业主对于六楼业主的死亡没有过错;另外,六楼业主坠楼死亡与一楼业主绿化带的硬化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一楼业主在本案中不存在侵权行为。

2、一楼业主向六楼业主的家属索要精神补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六楼业主坠楼而亡的事实是否给一楼业主造成精神损害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次,一楼业主索要精神补偿,其依据无非是侵权责任法。但是,就本案而言,六楼业主坠入一楼绿化带死亡,对一楼业主并未达到侵权的程度。换句话说,六楼业主坠楼而亡,对一楼业主并未构成侵权。因此,一楼业主不能要求六楼业主的家属承担法律责任。

3、一楼业主的行为,与伦理不合。这种行为,有“棺材里伸手”的意思。其他过激的话,法海一粟这里就不说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从题主描述的情况看,一楼住户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一楼住户擅自将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带侵占围挡改为私家花园,损害了其它业主的利益,违法在先;其次,一楼住户对地面进行硬化的行为,客观上加重了对坠楼者的伤害程度,是坠楼者致死的直接因素。此外,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制止一楼住户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管理不当之责。而一楼住户向坠楼者家属索取精神赔偿,属于倒打一耙,完全没有法律根据。据此,坠亡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一楼住户为第一被告,物业公司为第二被告,请求判决一楼住户返还被迫支付的精神赔偿款6400元,另由一楼住户及物业公司共同支付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补偿金。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坠亡地点属于一楼住户合法的私家花园,则一楼住户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坠亡者家属提出索赔。

你好,我是孙赫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的这是事情,一楼业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小区绿化带是小区业主共有产权的,一楼业主无权对绿化带进行硬化。

其次,6楼业主的死亡需要对一楼业主的责任进行判定,由于一楼业主的违法行为虽然不是直接导致6楼业主的死因,6楼业主的失误也是其死亡的起因,如果六楼家属起诉一楼业主的话,法官判决的话应该会让一楼业主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六楼业主应该将物业公司也作为被告,因为如果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发生很长时间了,那么物业公司有义务要求一楼业主恢复绿化带或者物业公司自己恢复绿化带然后跟一楼业主追偿。

由于物业公司没有进到自己的义务,所以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我向理不向情,一楼业主无良无德,不够做人的一撇一捺。这6400元钱也好意思要吗,这就是部分劣根性国人的真实表现。

这里强调的重点是,六楼住户摔下来,固然是自己安保措施执行不到位,没有预见到危险发生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但一楼住户对绿化带进行硬化改造是否合理合法呢,这件事不进行深究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有很多的业主入住时,将原本属于小区居民共有的绿化带圈占并进行了绿化,又安上围栏变成了自家的后花园。这样的行为,对广大业主的行为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花花草草的都是大家公用的,凭什么你一个人或多人侵点呢,这是典型的不要脸的行为。

还有,如果绿化带不硬化,人不一定会死,软的土地和硬化过的地面反冲击力根本是两回事。

看看合同规定吧,这绿化带到底是一楼业主所有还是私占的。要是私占的,必须负50%的责任,不要脸的行为就应该付出应有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在公共绿地种菜是违法行为。

死者家属的6400元钱已经拿了,现在可以追诉一楼业主,让他负50%的责任,让他接到起诉书后不得安生。官司打到底,要让知道老实人不是好惹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费搞小区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费搞小区绿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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