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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改造的小区,绿化改造的小区叫什么

绿化基地网 · 2024-08-14 17:12:09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化改造的小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绿化改造的小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哪些老旧小区符合改造条件?

六、七年十年的房子必须改造;

绿化改造的小区,绿化改造的小区叫什么

八、九十年代的房子应当改造;

3、2000年后建的危房必须改造;

4、所有小区,没有公共配套设施,如体育设施,卫生没施,娱乐设施,文化设施的,都应改造;

5、园林绿化不达标的小区,物管设施不建全的小区也应该改造,尤其是园林绿化。

2021年计划实施改造458个老旧小区,其中,综合改造198个小区:

2021年是以古楼区老旧小区为中心,再辐射到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全部是将老旧小区逐步修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综合改造提升和物业长效管理,相邻相近较小规模、零星分散的小区,应当整合统一纳入改造规划成街区、成片区推进改造。未来的福州,能更加宜居,值得期待!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按規定办就不违规

老旧小区改造,无论是增加小气车停车位,加装电梯,包括改建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无非就是侵占绿化带。小区就那么大地方,除了建筑物占地面积,一层业主防盗兼晾晒衣服的小院子,还有道路;剩下的就是绿地。

但占用绿化改建要履行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系共同决定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中第6~8项,“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按照该条款,应由专有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两项均需两个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同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去規划部门办理用地、建筑方案审批手续,办理規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小区如何改造,要有统一合理科学規划,不能想那儿就那儿。不然增加车位,加装电梯,电动车棚,蚕食绿地,挤压消防车道,小区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与所谓美丽家园建设完全是背道而驰,风马牛不相及。

很多小区,开发商建设时,没有预留电动车停车的地方,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停放和充电都是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把绿地变为停车棚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你们考虑过没有,如果一个上几千人的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也不是个小数目,要征得这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这确实是个难题,何况停车难是有的地方,那么问题来了,停车不难的业主就会不同意,怎么办。

我觉得不在小区规划内的建设都是违法建设,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结合小区的实际,在一些空余和方便的地方,解决小区业主的广泛需求,这也没有错。只要站在小区业主利益的角度上考虑问题,那么我觉得就合理,毕竟一个小区,要坚持把小区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

小区绿地若是在合同签约范围内、在上房审核绿化率内的,被改为其他用地,就是违法,违反《民法典》《物权法》!

用这个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以改变原有业主购房合同条约、侵占少数人合法权益,是违法!

因为被侵占人全数加起来也不够三分之一。

被侵占的人基本上是一楼住户。一个楼,有多少层,就只有多少层分之一。现在的楼层哪个不超过三层?若四层楼,那也就四分之一了。更何况都是高层?

无论任何部门,要改变小区购房时原有规划,都必须依法办事。

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其购房时小区规划合同上的合法约定。若变更合同,应是与签订合同本人协商,任何人不能随意改变!

请购车人善良一些,当你需要高档消费品时,先去物业了解一下,是否还有空余车位,不要因为你的个人需要,侵占别人应有的利益,违反物权法!制造邻里之间矛盾,破坏原有的邻里和谐!给管理人员增加压力,不惜破坏绿地,违反购房合同,致使产生违法行为!

那些为了一己私利、损人利己的人,当你用道德绑架别人的时候,先看看自己是不是道德之人!勿以己利,借他人之手,不惜伤害邻居权益,做违法的事!

(个人见解,若有异议,请文明探讨)

只要是出点是正确的,为了全体业主着想,方便大家,消除隐患,不以营利为目的,我想业主是没有意见的。

一个小区的管理程度,看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壮况,进入小区内的车辆是否有序停放,在就是绿化好不好,基本上就是个人性化管理的物业。

社区有权改造小区环境吗?

1. 社区有权改造小区环境。
2. 原因是社区是居民自治的基本单位,其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和改善小区环境。
此外,社区也是政府的代表,有权利和义务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3. 社区改造小区环境可以包括改善小区绿化、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小区居住环境的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社区也应该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制定改造计划,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贾汪区广场小区后庄城中区改造吧?

贾汪区广场小区后庄城中区改造的想法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住户需求: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他们对改造的期望和建议,可以通过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征集,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的实际需求。
2. 软硬件设施改善:对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比如修缮、改造楼道、电梯、照明设备等。同时还可以增加公共设施,如健身区、休闲区、儿童游乐区等,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福利。
3. 绿化环境提升:加强小区绿化建设,增加绿化植被和景观,改善小区的宜居性和美观度。可以考虑在小区内种植花草树木,修建花坛、草坪等,打造一个宜人的居住环境。
4. 安全设施完善:加强小区的安全设施建设,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增加门禁管理措施等,提升小区的安全性和居民的安全感。
5. 社区服务配套:改造过程中可以考虑增加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如增设物业管理中心、社区医疗卫生站、社区图书馆等,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
总的来说,贾汪区广场小区后庄城中区改造应该侧重于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增加居民福利和服务配套设施,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满意度。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确保改造方案能够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和认可。

小区绿化改停车.只要经过业委同意就不算违法?

小区绿化而撞自改车位的,且未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则是违法的,因为小区内的绿化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小区绿化改停车位只要经过过业委员会同意就不算违法,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那是违法的,如果小区要想把绿化改停车位先要小区业主签字同意然后业主委员会上报市园林局审批这中间很复杂的。所以说小区要想改造业主说话不起作用的。

物业有责任给小区绿化吗?‘?

绿化是小区建设时,由开发商按照政府批准的绿化率,配套建成。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此条规定,基本划定了物业工作的范畴,主要是维护、养护、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也是基于此条规定而定。

维护、养护、管理是长期不间断的工作,绿化是阶段性工作,两者很难统一到一个合同中。因此,物业一般情况下没有责任为小区绿化。

但此条规定里还有一点,即双方签订了合同。

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平等的民事主体,均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双方的事项。

如果小区有可以绿化的空间,全体业主愿意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绿化并签订了合同,物业企业则有义务进行绿化。

所以,物业是否有责任给小区绿化,还是查看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吧。

小区的绿化和园林景观,是由开发商建设的,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但是那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曾经想给老家两个失业的乡亲找工作,问过物业。他们绿化养护负责人是个工程师,贵州人,经打听该负责人年薪十五万。我那乡亲无技术特长,只能拔杂草当听用,月薪2600中午在物业食堂吃一顿饭,那些负责施肥打吊瓶修剪草坪造型的可能工资高些。

不过那帮人厉害,那几棵柚子树养得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但据说不能吃不甜,保安说的😄😄。

没有这个义务!

除非是业主大会在与新聘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一般都是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现有绿化树木、灌木、花草的养护而已。没有责任新增绿化项目。

若是小区业主大会决定提高小区绿化水平,并且有可用资金,决定委托物业公司负责此项工程。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专门签订合同,物业公司负责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化改造的小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化改造的小区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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