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评选绿化差小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评选绿化差小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消除物业这个城市管理的中间环节,有利于拥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操作。否则,物业没有这个权力!如果哪天执法部门需要扩编,让物业从业人员通过考试过筛子,然后把这伙人归入到城市管理体系当中,之后政府应该把这支“杂牌军”分解掉!以解除社会不和谐的破坏因素。
一个负责任的物业服务公司,是有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只有不负责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物业才会用物业没有执法权来托词。物业的权力和责任义务来自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通过业主大会通过的代表了大多数业主意志。物业服务合同都有对诸如个别业主侵害公共利益如何处理的委托条款,比如下达处理限期纠正通知单,也可以报警,甚至提起诉讼等等,但现在绝大多数的物业公司对此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公共利益被肆意侵占的现象经常发生,小区秩序也越来越混乱,被侵害利益的业主意见越来越大,业主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突出,甚至以拒缴物业服务费来抗议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这也是目前物业服务公司作茧自缚,自食恶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物业最会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执法权,我们小区的业主很感谢那些在应该是绿化范围内种上大葱和各种农作物的业主,因为我们小区进户十年多了从来没有过物业给提供的绿化!物业的不作为借口太多了,收钱的理由太充分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物业对老百姓的欺压辱骂都变的那么合法合理了!希望取消物业由办事处社区接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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