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曲江小区绿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安曲江小区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曲江紫境城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它的优点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有多个公交站点和地铁站,方便居民出行。小区环境幽静,绿化率高,空气清新,居住舒适。社区内配套设施齐全,有超市、娱乐设施、健身场所等,生活便利。此外,小区物业管理较为规范,保安巡逻安全有序。然而,缺点是小区内部设施不够完善,公共空间有限,停车位紧张,容易造成停车难问题。同时,由于地处新区,周边商业配套相对较少,居民购物需求不太方便。
曲江紫境城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是一个集住宅、商业、文化于一体的大型综合项目。
该项目的优点在于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同时,小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高,物业服务也相对较好。然而,该项目的缺点在于价格偏高,不太适合普通百姓购买;同时,该项目的开发商也存在一些争议,需谨慎选择。总之,曲江紫境城是一个具有优越条件和一定风险的综合项目。
金地褐石公馆位于曲江新区-文化城市运动公园,小区建于2015年,新小区,楼龄新。绿化率40%,绿化较好。容积率3,总户数5697户,人口密度稍大,居住环境较为一般。小区物业费1.5元/㎡·月,物业费较低,减少了生活基本开支。金地褐石公馆周边交通四通八达,较为便利。
只要是出点是正确的,为了全体业主着想,方便大家,消除隐患,不以营利为目的,我想业主是没有意见的。
一个小区的管理程度,看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壮况,进入小区内的车辆是否有序停放,在就是绿化好不好,基本上就是个人性化管理的物业。
按規定办就不违规
老旧小区改造,无论是增加小气车停车位,加装电梯,包括改建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无非就是侵占绿化带。小区就那么大地方,除了建筑物占地面积,一层业主防盗兼晾晒衣服的小院子,还有道路;剩下的就是绿地。
但占用绿化改建要履行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系共同决定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中第6~8项,“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按照该条款,应由专有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两项均需两个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同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去規划部门办理用地、建筑方案审批手续,办理規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小区如何改造,要有统一合理科学規划,不能想那儿就那儿。不然增加车位,加装电梯,电动车棚,蚕食绿地,挤压消防车道,小区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与所谓美丽家园建设完全是背道而驰,风马牛不相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曲江小区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曲江小区绿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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