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园林绿化散装汽油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园林绿化散装汽油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散装汽油,是指在加油站点使用加油机加注到机动车油箱以外容器的汽油。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散装汽油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加油站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加油站点按规定使用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依法查处销售散装汽油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要求,1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散装汽油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2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应当使用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认真查验购买人或者经办人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将信息如实、完整录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
3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完善散装汽油销售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应当依法被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或者重要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
5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
6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参加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散装汽油销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散装汽油销售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加油站点从业人员应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购买人或者经办人依法购买散装汽油。
8加油站点应当安排专人使用专门加油机销售散装汽油。
1. 散装汽油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未取得相关资质和条件的不得经营散装汽油。
2. 散装汽油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配备专业的装车、卸车设备和防静电导电设备。
3. 散装汽油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汽车加油站和其他加油点不得向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散装汽油。
5. 散装汽油经营者必须对散装汽油进行标识,明确产品种类、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7条第二款: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第10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严禁私自违法开设加油站(点),严禁私自销售、 储存散装汽油、柴油。违法开设加油站(点)或销售、储存 散装汽油、柴油的,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投案 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二、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机为车辆油箱加油公共场所,不得私自出售散装汽油、柴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园林绿化散装汽油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园林绿化散装汽油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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